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男方不离,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1 00:21: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类型。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你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
    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即使是两岁以下由男方抚养或者十岁以上并不按照孩子意愿判决的案子我们都是做过的。
    如果确定要诉讼离婚的话,还是要尽早准备的。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婚姻法》的确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即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男方婚外情的情况下,女方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不经过调解直接判处离婚。
    首先,必须是在离婚的条件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但没有离婚,则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可见,如果您不与您丈夫离婚的话,就谈不上损害赔偿的问题。
    此外,无过错方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应包括与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因为,《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能约束与婚姻家庭关系无关的第三者。
    何况,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目前还都没有对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而只是把它们当作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