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两名百V厨具的老板到我母亲家里要安装尾款五百元,因已付六千多元而厨具又没有完全完工,我母亲拒绝马上支付结果两人在我母亲家中坚决不离开达两个小时多.直到其它项目的装修工人下班还不愿离开,当时已经是七点左右,因家中未通电话我母亲便自己一人出门到二楼邻居家借电话跟我们联系.到邻居家后让邻居下楼到母亲家帮忙照看东西,结果邻居开门一看见二人正在拆我们的油烟机,他赶紧上楼让我母亲回去.随后我们接到电话也赶到家中.吵闹一番后报警由民警带派出所解决纠纷.
不料在派出所内,因起口角争执我母亲被对方老板及其亲戚多人殴打住院,其后因她方与派出所人认识此事迟迟没有解决.多次找到都说是要冷处理,直到今天早晨通知我母亲去派出所,却被告知对方说我母亲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要拘留罚款什么的.
请问,我们这种情况算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吗,当时我母亲出门只是把门带上多里面随便都可以开开,用的是装修用的钥匙,也有邻居可以作证.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因有交情也袒护她方,我母亲该如何洗清冤情,又该如何讨回公道呢.
另外现在我母亲一手指一直不能伸展,是否应该做法医鉴定呢?
急盼答复,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