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去年在外地买了一辆抵押车 签了转押协议,回来后发现车上有定位 就拆除了,第二天原车主就找来了,说车被别人盗了,我们签的转押协议是伪造的,让我们把车还给他 老公接受不了刚花钱买的车白白还给人家,就没有还,后来那边就报案了 车主当地派出所来人了,连车带我老公一块带走了,关了一天 交上取保候审的一万块钱才放出来,之后那边检察院、派出所、刑警队…来来回回的让老公过去了好几次 (高速开车四个小时到那里)前几天取保候审到期了,又给续了一年取保候审,直接用得上年的钱续的。今天那边检察院打电话又让我们过去交一万块钱罚金,为什么要发我们呢?我们是受害者啊 钱没了,车也还给人家了。

刑事辩护
2018-08-24 16: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 保证金金额不得少于1000千,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取保候审并不按羁押程序办理,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审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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