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协议离婚??可她在国外回不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1 06:4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
    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如下: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因此对于协议离婚的房产分割可以综上考虑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