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劝退员工,不愿赔偿,怎么处理?

2019-08-21 09:15: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公司劝退员工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单位以不能胜任岗位解雇,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你咨询的问题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其二是工资待遇纠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你为公司提供了正常劳动,你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公司以分公司亏损为理由停发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现在是2017年4月,公司至今仍未发放2017年2月份的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你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现在公司对员工进行劝退,也就是说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你如果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你必须证明公司存在劝退的行为。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你辞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你在公司的工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或以下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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