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买卖户口的行为是否违法?

拆迁补偿
2019-08-21 10:1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分为很多种,承包林地、承包耕地、承包荒地等等,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是不能私自出售买卖的,但是能够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 您好!需要先签订拆迁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买卖?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买卖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小产权证,原则上不允许买卖。国有土地才可以交易或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买卖问题。
  • 房证的全称叫做《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子是归你个人所有的。
    农村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你只拥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村上所有。
    所以说呢,房子你买了,房子确实是你的私人财产,所以可以办理房证。
    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如果你不是该村村民没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你想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只能把户口迁到该村去。
    迁完户口后,你需要拿着变更后的房证复印件(过户土地证需要先过户房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四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宅基地四周挨着村道或是村上空地之类的,还需要村书记的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还需要户口本复印件,写一份一户一宅证明去村上盖公章(就是写明你在该村只有这一处住宅)。除此之外,土地登记表上还有一些签字盖章的地方,国土所的工作人员会为你明确指出的,带好这些东西后,去过户土地证吧,工业户口严谨购置农村宅基地,这个国家有明文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