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L公司打工,老板说为了贷款方便,把他名下另外一家S公司(公司有厂房、土地、设备等)法人变更为我,并为现在L公司做担保,去年现在L公司资金链断裂,被起诉,作为代表公司的法人代表,我也被起诉,还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个人认为,虽然我作为担保单位的法人代表,S公司名下担保的资产我配合法院执行就是了,再将我列入黑名单合法吗

2019-08-21 12: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单位担保的问题涉及多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没有单位的工作证明(主要是证明你有合法的,固定的收入来源及还款能力),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还是要跟单位协商一下,让其出个收入证明。  2,以个人信贷为例:(以工行为例,各个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细微差别,请以具体的银行要求为准)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 对于公司担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个人担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做了担保,还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