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湖州哪里购买房子,缴了定金,认购书写明是三成,都是现在突然说提高五成,我可不履行合同

2019-08-21 13:5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前,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一般做法是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购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没收定金;如果以后签订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则抵充房款。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同时有两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立约定金。立约定金是专为保证当事人能够就某事项订立合同而设立的,不具有担保主合同之债的功能,第二重属性是履约定金,即履行认购书这一预约合同本身的定金。认购书定金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尽最大的诚信谈判,努力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认为,只有兼顾定金的这两个属性,才能在商品房纠纷案件中正确理解《解释》第四条的法义。  《解释》第四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仅认为认购书定金为立约定金,那么不论何种原因,只要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适用定金罚则,显然有悖公平正义。如果开发商在订立本合同时,附加种种不合理的条款,买方要么拒绝签订本合同,丧失定金,要么同开发商违心签订合同?因此,我们还应从履约定金分析认购书的定金。在认购书一方当事人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本约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要辨别拒绝签订本约是否违反认购书中的诚信谈判义务,例如,开发商在谈判中随意提高商品房价格,买方为此拒绝签订本约,那么开发商不仅无权没收买方的本金,而且在买方主张要求适用定金罚则时,由于开发商抛出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显然构成不履行认购书中诚信谈判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解释》第四条中“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的规定亦应理解为,当事人双方全面、忠实履行了预约合同中诚信谈判的义务,但仍未达成本约协议的情形。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守约方能否再主张赔偿损失呢?我们认为守约方的请求应予酌定支持。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而且是行将谈判的预约合同,违反认购书义务主要是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造成的损失只能是机会的损失,应当承担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项下所规定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赔偿的是守约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通常是法律行为无效或可得撤销,相对人信赖其为有效,却因无效或撤销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又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合同利益,信赖利益赔偿的结果为如同合同未曾发生一样。据此,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在订立认购书及其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的损失,使其得以弥补恢复到认购书未曾发生以前的状态。
  • 买房合同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 购房意向书中的定金,分不同情况,违约时有不同的处理。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正式的《认购书》或正式的《购房合同》,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约定,买房者的定金可以抵作房价款,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按照约定,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规定,追究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比如,买房者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则被视为自行终止订购,此时,“定金”就不能退还给买房者;如果因为买房者的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定金”也不能退还给买房者。
    但是以下一些情况下,定金就可以退还:买卖双方只是因为销售合同中的内容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卖房者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房者。如若卖房者没有取得预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房者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房者,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卖房者虽然没有将认购书中所确定的房屋转售给别人,但对于认购书中的主要条款,如价格、面积、付款方式等进行修改导致买房者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应视为卖房者违约,卖房者应双倍返还定金。

  • 1、如合同有无效或者重大误解地方,业主可以请求退还定金;但若装修公司无重大过错或欺诈行为,定金是不予退还的,详细情况应根据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但根据《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2、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意向金,称为“订金”,只代表一种选择倾向,订金大多可以退;但一旦交了定金,则代表消费者已经选择该企业,作为保证金,一般会成为预付款的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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