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08-21 14:15: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医疗费用只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部分。
    一、、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二、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1、医疗费损失;
    2、 误工费损失;
    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
    4、护理费损失;
    5、交通费损失;
    6、住宿费损失;
    7、残疾赔偿金损失;
    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
    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
    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 通常认为合同违约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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