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在2017年1月17日已判离婚,财产另立案起诉,我发现丈夫在2013年7月把夫妻共同财产的银行存款11万以转帐方式转入他姐帐户内,现在我起诉分割财产,距离现在已几年了我能否分割这些存款

离婚
2019-08-21 14:5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与你丈夫的共同财产。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做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但是在出现了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情况时,由父亲抚养。
    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可获得损害赔偿的情形为: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在民事诉讼理论中,原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消极的共同诉讼;原告和被告均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混合的共同诉讼。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其中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
  • 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
    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
    总的来说就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