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天我爸被车撞了,车子已逃逸,在医院的医药费能通过医保报回来吗?

2018-08-24 17: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提起以下索赔请求:

    1.向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或者医嘱确定的时间和标准计算。


    2.非本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待遇请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1、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能够主张多少赔偿,需要根据工伤职工本人工伤前平均工资、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停工留薪期等情况综合确定;
    2、除了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以外,工伤职工还可以要求该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除医疗费、护理费等少部分赔偿项目只能选择向用人单位或者交通事故责任人之其中一方索赔外,其他项目可以同时向两方主张,不冲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