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方户口要怎样迁到原户口上

离婚
2019-08-21 16:2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 需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起诉。如果夫妻分居,一方在甲地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在乙地居住一年以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