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的社会抚养费怎么收的?我们是未婚先孕

2019-08-21 17:2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生子女,父母双方仍应当承担扶养义务且不能以协议等形式免除,但对扶养方式及费用给付方式可以自行约定,双方均应当履行约定。如果小孩发生重大疾病,还是可以要求另行支付医疗等费用的。
    另无论是否有收入,不能成为不扶养孩子的理由。有病不给予治疗属于遗弃行为,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撕毁协议书书文本不能起到解除协议的作用,也没必要解除。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医疗费既可,也可起诉要求变更扶养方式
  • 未婚先孕可以办理准生证 ,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 详细>>
  •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
    新的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 社会抚养费资金去向:根据学者统计,从1980年代以来,全国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累计超过
    1.5万亿元。这笔巨额资金的去向一直混沌不清。赞成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人士认为,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报告看,实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绝大部分用来支撑计划生育体系,甚至有的被挪作小金库,真正投入到孩子成长所需的公共资源上的却极为有限。
    支持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的相关专家则认为,这些问题通过《条例》的修改,通过在贯彻执行上的强化和相关信息的透明,将有可能得到解决。
    根据时间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到2014年12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将汇总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做出社会抚养费存废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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