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可以在异地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吗

离婚
2019-08-21 18:5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还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内容,夫妻双方离开家乡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要求离婚方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如果找不到另一方现居住的地方,还可依法向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公告”离婚。
  • 申请法律援助要交什么材料?公民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证明: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材料,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目前阶段,法律援助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法律需求,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主要是一些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温馨提示: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