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民工,三年前在上海工地做活,是浙江老板欠我工资两万伍仟元。我有欠条他现在不肯还,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

2019-08-21 19:3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么有两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对方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需要按照应付工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两种方式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一样。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那么应该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已经支付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证明的。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并且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为劳动部门有细致的规定,您可以向其直接咨询。
  • 老板拖欠工资,有欠条,劳动者可以直接持欠条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知道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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