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腰间盘突出治疗一年没好还在工作算工伤么

2019-08-21 19:4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的时候,有如下处理办法: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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