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2014年9月借款8000元给其同学,通过银行转账到对方帐户,有转账存根,没立借据,2015年追还2000元,仍欠6000元,经多次追还欠款未果。有追款电话录音、信息往来等证据,现债务人迁到本市居住,祥细地址不详,只知道对方身份号码,和通讯电话号码,这种情况能否起诉?法院能否立案受理?如果能立案,代理人(不是律师)要通过什么手续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债务人的住址或到房管局查询他的房产?请大师指引!

银行
2019-08-22 01:3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条需满足以下要素:
      
    (1)需注明确定的欠款金额。
      
    (2)要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计息方式或其它处理意见。
      
    (3)要有明确的欠款人。
      
    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确协商一下具体的还款时间等,一定要做一个书面的保证书,也可用录音机等将其的承诺录下来。若欠款人在承诺时间到了之后还不肯还清欠款,可以利用这些作为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3、若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令其还款,但经证实其无能力还款,可以申请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4、当然如果有可靠的讨债公司,可以让讨债公司帮忙讨要钱款。但选择要慎重,防止被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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