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了一家国企上班,但是因为我刚去的时候没拿到毕业证,所以签不了合同,就这样在他们公司上了两个月的班,这两个月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发过一分的工资,两个月后我辞职了,公司应该补偿我这两个的工资吗?

2019-08-22 02:0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 首先,正确的说法是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辞职补偿金。
    一、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外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4、用人单位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
    四、五款)
    二、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上不封顶,没有最多不超过24个月本人工资的说法,但是月平均工资超过统筹地区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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