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他人二级轻伤怎么量刑,拜托律师!

刑事辩护
2019-08-22 06:0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1、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人身损害索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已经属于刑事犯罪了,《刑法》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故意伤害罪伤残情节规定   
    1、“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主要包括-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2、“致人死亡”是指:   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3、“特别残忍手段”   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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