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资产怎么清算,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
2019-08-22 06:36: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后,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而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项应当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房屋进行分割以及贷款处理。
  • 分房子涉及土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