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会有疤痕,可以要求赔偿吗

2019-08-22 07:30: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宝宝在幼儿园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不承担责任了。
  • 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幼儿园没有责任,同时也不是因为其他孩子的问题,则通常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确定赔偿。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
    可见,幼儿园对小孩受伤的损害后果并无过错。小孩受伤属意外事件。从法律归责上看,幼儿园并无过错。搜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酌定幼儿园分担50%的损失,即赔偿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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