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请一位师傅给我订做榻榻米,定金交了600元,他给我写了一个收据,半个多月过去了,电话联系他一直不接我电话,我想换个师傅,这算不算违约?

2018-08-24 19: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 主要视合同的履行情况而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定金怎么算,,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定金怎么算  
    (一)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罚则  定金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对方一定的价款以保证租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租赁合同如约签订后,定金的担保功能即完成,定金应当折抵房屋租赁价款或者由承租人收回;若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出租人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  
    (二)定金不应超过主合同价款的20%  定金应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在交付定金价款后定金合同成立,且双方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具体到二手房买卖中,因为约定定金额时尚未签订具体的租赁合同,主合同价款的计算应该参照租赁房屋的惯常租金和约定的租赁期限计算。  
    (三)定金罚则不能与违约金、法定损害赔偿金同时适用  二手房买卖定金如何计算还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定金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相互关系。违约金可以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的性质来看,违约金既具有担保主合同义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如此,违约金与定金在性质上高度重合,根据民法“损益相抵”的基本原则,如果因一份损失而受到两份补偿显然有违公平,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同重叠适用。  
    二、买二手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1、要求出示委托协议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要求出具委托书  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要求出具定金收据  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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