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妈离婚,我判给我爸爸,现在我爸爸死了,我是他唯一的一个女儿,我爸爸在银行欠了一笔贷款,现在银行让我还。不还银行说要把我家房子拍卖了。请问银行有资格吗?

离婚
2019-08-22 11: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

  • 1、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担保人的住房,用于偿还债务。
    2、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如担保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的房屋等财产用于履行判决。
    3、如该住房为担保人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在将该房屋拍卖后,应当至少为担保人保留五到八年的房租作为其过渡安置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