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不应诉,第二次开庭没来能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8-22 12:1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法院一般会判离。注意收集并保存好分居三年的证据,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叛离。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开庭会是怎样的结果?
    一、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
    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者要求原告方撤回起诉。也可以在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的要求出具判决书。
    二、判决。分为驳回原告起诉;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驳回原告起诉以前一般表述为不准双方离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情况,法院会同时处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等。
    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均会出具判决书。
    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诉讼期间,作为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死亡,则裁定终结。经审查发现,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无效,则分情况处理,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以前结婚的基本上按事实婚姻处理,结果参照上面的第
    一、二大点;之后的不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只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如男方不应诉,不会单方判离婚。离婚诉讼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出庭参加,被告不应诉,再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前提,可以依法拘传当事人到庭。离婚诉讼,不会缺席审理和宣判。
    除非一方被宣告失踪。《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是损害赔偿的最基本功能。精神抚慰。则是基于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本身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性质,让受害人因精神损害而产生的痛苦、失望、怨恨与不满情绪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且通过责令违法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也能够起到制裁和预防作用。
    基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上述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8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为受害当事人损害赔偿提供明确的范围标准,有利于统一司法实践中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并有利于对当事人提供有力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