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人。精神损失赔偿需赔偿范围??

暴力伤害
2019-08-22 14:25: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车祸头部受伤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车祸头部受伤中受害人或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但首先要确认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2、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
    3、侵害生命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生命权,是造成了受害人的生命丧失,使受害人的主体资格消灭。
    这是侵害生命权的最直接的后果。
  • 关于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 民法通则第120条仅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四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赔偿损失。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显然有必要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如上述的医疗事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仅仅要求医院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等,是远远不够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灵上遭受的创伤,理应要求加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借鉴外国民事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应在立法上加 但是如果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不严重,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后续治疗费法院一般会要求其另行起诉,其他费用按照规定你应该赔偿。
    至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