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名下己无资产可执行,但有借款给第三人,第三人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被告的他项权证,法院查封了这个他权证和房产。法院能拍卖第三人的房产吗

拍卖
2018-08-24 19: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当借款人换不上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可以将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而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不足的那部分,贷款机构将追讨。

    2、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借款人不还的话,这一情况,会被如实的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借款人今后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都会被拒之门外。此外,对配偶的信贷也有影响。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由此可知,已抵押的房产法院有权力进行拍卖。
  • 个人之间借款的房产抵押手续:
     
    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带齐身份证,及复印件(大厅旁边一堆能复印的地方,但自己备齐更好,省时间)
      
    2、带上房产证原件
      
    3、带上协议
      
    4、手续都办好后,房产证先放在管理局,七个工作日后双方再亲自带上身份证去取。
      如果协议没有问题,房产证原件信息与系统里面存的一致,一个小时搞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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