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年没在一起了,起诉多久可以判定离婚

离婚
2019-08-22 14:36: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 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