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社保卡可以报销医疗费是多少?

2019-08-22 16:0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和社保卡是申请报销的主要凭证之一,但是,光有这些当然不行。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剖腹产手术费就属于其中的一项。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符合规定的职工应在产假期满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符合再生育条件需实施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或女职工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等证明和原始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机构所需的其它材料。
  •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携带资料办理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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