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2011年购买顶层楼房,2013年入住,入住第二年2014年发现房顶有大片霉斑,房顶和墙面潮湿,墙皮脱落。报到物业后,开发商派人刮大白,但一直也没有对房顶防水进行处理。今年2018年6月又发现卧室出现新的水渍,明显是漏水,报到物业。物业说房顶漏水之前也报过,是开发商的责任,现在开发商和物业不是一家,所以物业不负责解决。我想咨询一下,这种事情如果想要走法律程序解决我该怎么做?是起诉开发商还是物业?请您指导执行办法。谢谢

2019-08-22 16:45: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屋顶漏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可以认定出原因并进行责任划分,则可以请求赔偿。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 需要具体分析漏水的原因,举个例子,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