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残疾人,交养老保险需要多少钱,

保险赔偿
2019-08-22 19:1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将《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解释为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但由于在“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理解上的分歧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十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现象非常突出。有的法官直接告诉当事人,本院甚至本地从来没有判过分割养老保险金的案件,也没法执行,所以不支持养老保险分割的诉讼请求。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虽然与退休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密切相关,又由于养老保险费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由公民个人、单位进行缴纳,从而易使人误以为既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密切相关的退休后养老保险金也应该像分割其他共同财产那样简单地平均分割。这种简单的推理显然忽视了养老保险金所具有的人身依附性和社会保障性,这才是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根本不支持分割养老保险或者分割养老保险的判决难以执行的真正原因。有鉴于此,离婚时对养老保险的分割需要采取慎重和节制的态度。
  •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实践中,职工也多数是用工资缴纳的。因此,无论是事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还是退休后才开始领取的养保险金均具有工资属性,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养老保险按缴费工资单位20%,个人8%缴纳;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的,由个人按20%缴纳。  缴费工资是指职工十级应得工资,职工应得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缴纳;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
      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与300%之间自行选择基数,适用缴费比例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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