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买断工龄我们可以到街道领失业金吗

2019-08-22 21:2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龄是工作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工龄的实际意义有两个,一个是职工的许多待遇和他工作的年限有关;另一个就是自从职工退休实行社会保险之后,在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这段工龄,视同交纳了。从工龄的这两个具体的作用而言,工龄是无法买断的。
    “买断工龄”的实际意义与“买断工龄”的概念差了十万八千里。“买断工龄”的实际意义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职工合同解除了,职工的工龄照常有效,继续工作后缴纳的退休保险金可以实现连续计算,因此工龄问题并没就此“买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当一个工人即使与某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他到了另外一个企业或者私人企业中,用人单位也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由于工龄是应该连续计算的,也就应当无“买断工龄”之说。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乐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动者受到伤害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所谓的买断工龄,就是只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后,解除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申领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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