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南省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妇幼权益
2019-08-22 23:1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社保基数中的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也就是员工每月所拿到的所有的现金都要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 单位放假期间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保费公司应为员工应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同时对欠费单位进行催缴,预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欠费单位进行查处。单位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反映。
    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到单位注册地(参保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进行查处。
  •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因此,你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照常支付。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