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因不具备购房条件,是否可以先请律师证明接受赠与房产,具体条件后再进行公证处公证及过户?这样会有法律效应吗?会有什么风险?

公证
2019-08-23 07:5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 房产过户公证的费用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二)房产土地赠与
     土地证更名需履行“申请-受理-踏察-审批-登记-发证”共6道程序,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业务窗口提供申请书,由买卖双方当场填写)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业务窗口提供,买卖双方现场签字)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新产权证)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1、房子在没有过户之前,是不可以买卖的;
    2、即使有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果赠与人死亡了,但是受赠人没有更名过户,那只能由赠与人的子女继承,如果想更到你的名下,除非房主的子女继承后同意。
    特别建议:办理完赠与公证书后,一定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这样你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化保护,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税费问题,延误更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