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请问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2018-08-24 20:5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一般都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在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的话,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在债权人没有起诉债务人或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之前,保证人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但如果是找不到债务人的话,保证人此时是不能以先诉抗辩权来抗辩债权人的。
    如果担保形式是抵押或质押,债务人跑掉了,债权人在实现不了债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变卖、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来实现债权。
  • 您好!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愿或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依然能够得以实现,即使担保人有没有实际受益,但只要其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其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主要区别在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同,若是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在债务期限届满后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有选择要求谁偿还的权利,但若是一般担保,则担保人只须在债务人穷尽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方式后均不能清偿债务的条件下承担担保责任即可。
  •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
    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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