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还是去哪里领?

离婚
2019-08-23 09:2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反离婚时就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协商后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在协议书中写明房产如何进行分割即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再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就可以来。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遵守。
  •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某与 某自愿离婚。
      
    二、儿(女儿)子XXX 由女方XXX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 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 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一、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离婚
    本文讲的都是诉讼离婚的离婚管辖问题,协议离婚到当地民政部门就好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去哪离婚,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只能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离婚
    有些情况,原告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涉外离婚案件中一方在外国居住,原告在国内生活,就只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了;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这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没有管辖权;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劳动教养的人已经没有居住地和常住地,所以只能由原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