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不还,但是打了借条是否算诈骗?

2019-08-23 09:4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
    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需要明确的是,债权是可以继承的,而债务对继承人而言只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
    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 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 正规途径:通过法院起诉他,100%胜算。
    条件是:借条真实有效,并且有还款期,但是法院不支持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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