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再婚,老公去世了,房屋过户到我和我们共同的孩子名下,他之前还和前妻有一个女儿,过完户后,以后这个房子和前妻的女儿还有关系吗?

2019-08-23 10:5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果是婚后购的房,可以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土地权证等,两人共同去房产交易中心的存量房变更窗口办理。没有多少费用,不涉及税收缴纳,但只能变更为你的名字。
    且必须双方到现场办理,带齐离婚一切手续证明文件资料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涉及还贷款的,还要去贷款银行办理转移贷款还贷人资料等。
  • 死亡赔偿金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流程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有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 二手房屋过户手续费  
    1.过户费包括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是缴税。  
    2.买方缴纳:契税(房价的
    1.5%)和印花税(
    0.05%);卖方缴纳:营业税(不足五年的房产按房价
    5.5%缴纳,如果房产证办理已满五年,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额的20%或房价的1%)。  
    3.房改房的土地一般是划拨的,因此在领土地证时,还要缴纳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4.房价可以,此类房子只要有产权证并允许上市,一般不会有什么风险。
  • 这是需要办理夫妻离异住房析产过户。
    需要离异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书,双方一起到房管,申请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只要证件齐全,只有几百元手续费用,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