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没离婚和别的女人有了小孩算是重婚罪

离婚
2019-08-23 11:3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重婚是可以作为判决夫妻离婚的理由的。
  •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手续后,相关机构审查核实,登记备案你们的信息,发给离婚证以后你们就结束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你已经是自由身,你想结婚就可以结婚,对方不能干涉你的婚姻自由。所以离婚后你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你满足结婚的条件。法律上规定的结婚条件如下: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1.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基于子女出生事实或者法律拟制所形成的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除一方死亡外,不能人为地加以解除,唯一例外的是,在法律上,生父母和亲子女之间,在亲子女被他人收养的情况下才会被认为是断绝关系。除此之外任何情况下,任何脱离自然血缘的声明或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
    2.如果一方执意拒绝承担孩子抚养义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如果对方要求不尽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变更为对方抚养。

  • 1、男人构成重婚罪的,与男人重婚的女人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
    2、女人明知道该男人重婚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女人也构成重婚罪。
    3、女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男人已经结婚的,与该男人重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