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6月13号在网站无意间看到有卖正品港版苹果手机的???因为上面说是5折优惠??所以我贪图便宜花了1480元定了一台苹果4??6月15号我收到顺丰快递送来的手机??因为快递员要求可以打开包裹检查手机但是不可以试机??我发现外观没有损坏就签收了???回去插上sm卡打开手机发现是安卓系统的??苹果怎么可能是安卓系统??无疑是我买到假货了??我立刻打电话询问他们说不可能的??可能是中途被人掉包??如果我不满意可以7天退款15天换货的???我说要退款他们说我给你申请??7个工作日之内给你退款??但是我从6月15号等到6月25号?期间没有收到他们任何电话??于是我打电话过去?一直没人接??好不容易打通了??说我已过了退款时间??现在只能退货??退货要我等7-15个工作日???还恐吓我说我等不起可以不退??朋友说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拖到超过15天就可以不退货了??我又没有证据??没办法?现在我只能请求你们帮助我了??我只是个打工族挣钱不容易的??而且这十天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我发现他们是一家专门打着正品港版苹果手机卖山寨货的公司??专门钻法律漏洞欺骗消费者??希望你们可以帮助我??不然还会有更多消费者蒙受损失???如果你们可以帮助我??我将万分感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8-23 11:55: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以及《新消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您可向销售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货: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  
    (2)如果你因为机器本身的问题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可以向经销商要求相应损失。一般情况下,当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我们要向经销商反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经销商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对造成的损失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不予赔偿。如果是因为经销商的缘故造成损失的扩大,那么可以向经销商索赔。  应提交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给你造成的损失的相关证明,证明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与你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消协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1.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5.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9.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11.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12.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
    13.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14.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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