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立遗嘱到法律上有效吗用公吗?

2019-08-23 15:5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哪些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明确指出:“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
    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这样的情况,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但在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或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但在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他们的遗嘱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所以,无行为能力人在立遗嘱后才有行为能力,其遗嘱是无效遗嘱。
    根据你来信所述,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邱某父亲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订立自书遗嘱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遗嘱全文都应由遗嘱人本人书写,不能由他人代笔。
    采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书写均可,但不得用速记符号、拼音符号等代替。  二是遗嘱人必须在自书遗嘱上亲笔签字、盖章并注明立遗嘱的详细日期和地点。  三是如果发现有不妥之处,遗嘱人可以对遗嘱进行增删和修改,但应在改动的内容旁注明增删、修改的字数和时间并签名。
    四是公民在遗书中对其死后财产如何处分作了明确、详细的记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如果该遗书中涉及其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时间,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以作为自书遗嘱对待,承认其法律效力。
      五是自书遗嘱完成后,既可以由遗嘱人自己保存,也可以交由包括遗嘱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任何公民或者
  •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