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要诉讼离婚打官司全部需要多少钱

离婚
2019-08-23 17:0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离婚诉讼的诉讼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金额,可依照律师费收费的相关规定,和拟聘请的律师协商。具体收费建议可以找律师面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一、涉外离婚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二、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例如: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有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三、涉外离婚的子女抚养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