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没有任何合同的定金能不能返还

2019-08-23 20:04: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买房定金的返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的情形  
    (一)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定金具有担保和惩罚的性质,也就是说,购房者先交给开发商购房定金,在之后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如果购房合同顺利签订,那么购房定金就一般转为购房款;如果购房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定金就要区别情况对待。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地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虽然说购房定金是购房者交纳的,但定金本身对开发商也是有约束作用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开发商不仅需要全额返还购房定金,还要另外支付等额的价款给购房者,这就是购房定金的惩罚性质的体现。  
    (二)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但是这不是开发商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进一步说,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对合同不能签订不存在过错,那么开发商也是必须要把购房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中的。但是,由于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没有主观过错,所以开发商不需要再额外支付等额的价款给购房者。
  • 定金不能超过买卖房屋交易价格的20%,即使超过,超过部分有也不能产生定金效力,即不适用定金罚则。在不超过20%的前提下,具体金额自行商定。《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罚则指的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