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服刑人员离婚在哪里申请,要什么知料呀。

离婚
2019-08-24 07:44: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
    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