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二人只有一个独生女兒我们夫妻双方的父母都已故世,我们已联系好到公证处去立遗嘱,各自立遗嘱,内容是我们夫妻二人,一人先故世则把名下的房産先由配偶继承,等我们都故世以后,由独生女儿继承,这份遗嘱怎么写,有范文吗?

2019-08-24 07:5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夫妻一方死亡时,其所有的财产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2、遗产包括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其所有的份额。作为死者的妻子,有权继承取得丈夫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夫妻之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有权与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遗产,而法律的这一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的心愿。

    也许有些人希望身后遗产多分配一些给配偶,或者因为夫妻情深,也或者因为配偶更需要特别照顾;也许有些人希望身后遗产多分配一些给父母或者子女,或者因为夫妻情浅,也或者因为他人更需要照顾;也许......无论幸福还是不幸福的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殊之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只要不违背法律,每个人均有权按照自己的心愿处分自己身后的遗产,当然这种处分应当通过遗嘱来实现。
  •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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