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要将这一区域门面进行整改,都在4月中旬到期,而我现在租赁门面无法整改,也就是租赁主体不会发生变化,过两天就到期,房东下书面函说要收回,我要求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但房东现在不给我明确答复,我是否享有优先租赁权?我该怎么追索怎么续签租赁合同?(门面我是花了高额转让费并在房东的同意下才签订合同经营的)

2018-08-25 05:4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租赁合同期满后,主动与房东联系续约。续签基本上是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所以合同条款内容基本不变,除非您有特殊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没有再续签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赁期限,则现在的租赁关系变更为不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
    对租赁期限未作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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