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现在马上要再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我去拿户口本登记结婚,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4 12:3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你女朋友本人持身份证到户籍警那应该能开到户籍证明,恭喜你了!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户口本上显示“已婚”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本人结婚后离婚,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异”,当场即可办理完成。

  • 一、《婚姻法》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力。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既确立夫妻关系。
    二、根据上述规定,没有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的民间认为的配偶,在法律上不给予承认,所以不能继承遗产。
  • 离婚后再婚户口迁移不会很麻烦的,你去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户口,派出所上报上级公安户籍主管部门批准后,你去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去迁出地派出所调出户口再持准迁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