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月11日晚,我骑电动车被一辆面包车撞了。12日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对方全责,但是没有对损失赔偿给出结果。只是让我方通知对方找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对方却让我自己先把损坏的电动车和手机等物品修理好,然后再跟对方去保险公司理赔。我现在该怎么做?

保险赔偿
2019-08-24 13:3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有权利暂扣事故车辆,等待出具事故认定书,扣车时间一般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应当转弯让直行,在有左转弯待转标线的十字路口故意违反交规才会出现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
    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按照《事故认定书》提示的时间申请复核,或者在与保险公司无法协商而起诉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
  •  离婚案件,是一个很大的类别,不是说全部都使用简易程序。 一般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由案情来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否则适用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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