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面目有伤痕怎么要赔偿

2019-08-24 14:3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撞上他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如下费用: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 如果对方是全责而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还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起诉过程中诉讼费会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 被车撞后,应该及时报警 ,由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对方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责任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受害人在交强险赔偿外的损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也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各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否可以享受双重赔偿(即同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和工伤待遇)规定不一。有的省规定两者择一行使;有的规定可以享受双重赔偿;有的规定工伤保险承担补充责任(即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后,享受数额低于工伤待遇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关于医疗费是否还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法律上说,应该不能重复享受,但是个别地方由于管理系统缺失,如果商业保险不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可能会出现重复享受的现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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