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妻子在一家印刷厂上班期间,把手被机器压伤,単位当时把我妻子送到医院给看病,看完病以后,单位也没有给我妻子申报工伤只是说,让把最后一次手术做完,但是单位还没等到我们做最后一次手术,就被法院查封,单位现在只剩下门卫,现在我妻子最后一次手术也做完了,我现在要想申报工伤认定,都需要什么?到那里要工伤认定单子?

2019-08-24 16:3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待遇领取和安监部门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并不需要到安监申报才能领取工伤赔偿。未做过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流程为: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进行治疗,工伤认定为工伤,治疗结束后选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待遇下发,完毕。
  •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 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 工伤申报的五个步骤: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