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劳动仲裁,我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后老板跑来找我补签合同,也不说给我赔偿前七个月未签合同的钱,然后我就没签,现阶段我还未离职,因为我本意是想收集证据,现在证据已经搜集好了,我就想走了,但是老板现在又不开我了,还要跟我签合同,我怎么提一个正当理由走呢?我会不会走了以后劳动委员以后就以我主动离职为由就不管了啊

仲裁
2019-08-24 19:2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根据仲裁结果到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如果您是与老板个人建立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材料到法院起诉解决,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单位的财产。
    如果单位的财产被拍卖、变卖,员工的工资应该予以优先支付的。
  • 共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单位工商资料、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聘请代理人还需要委托书、律师函件,还需要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清单、仲裁代表人推举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除了共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单位工商资料、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聘请代理人还需要委托书、律师函件,还需要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清单、仲裁代表人推举书。
  •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